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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
第一章
总
则
为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,保
第一条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,保
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
法》等法律,制定本条例。
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
第二条
第二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
导,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
的原则,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和网络空间的规律和特点,
实行社会共治。
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
第三条
第三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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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,并依据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。
国家新闻出版、电影部门和国务院教育、电信、公安、民政、
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未
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。
共产主义青年团、妇女联合会、工会、残疾人联合
第四条
第四条共产主义青年团、妇女联合会、工会、残疾人联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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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、青年联合会、学生联合会、少年先
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,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
益。
学校、家庭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
第五条
第五条学校、家庭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
康的活动,科学、文明、安全、合理使用网络,预防和干预未成
年人沉迷网络。
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、个人信息处理者、智能终
第六条
第六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、个人信息处理者、智能终
端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应当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,
尊重社会公德,遵守商业道德,诚实信用,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
护义务,承担社会责任。
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、个人信息处理者、智能终
第七条
第七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、个人信息处理者、智能终
端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应当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,配合有关部
门依法实施涉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,建立便捷、
合理、有效的投诉、举报渠道,通过显著方式公布投诉、举报途
径和方法,及时受理并处理公众投诉、举报。
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,可以向网
第八条
第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,可以向网
信、新闻出版、电影、教育、电信、公安、民政、文化和旅游、
卫生健康、市场监督管理、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投诉、举报。收
到投诉、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;不属于本部门职责
的,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。
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,制定未成年
第九条
第九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,制定未成年
人网络保护相关行业规范,指导会员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,
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。
新闻媒体应当通过新闻报道、专题栏目(节目)、公
第十条
第十条新闻媒体应当通过新闻报道、专题栏目(节目)、公
益广告等方式,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法规、政策措施、典
型案例和有关知识的宣传,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
舆论监督,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。
国家鼓励和支持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领域加强
第十一条
第十一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领域加强
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,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。
对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
第十二条
第十二条对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
组织和个人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第二章
网络素养促进
国务院教育部门应当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
第十三条
第二章网络素养促进
第十三条国务院教育部门应当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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素质教育内容,并会同国家网信部门制定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测评
指标。
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等,培育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、文明素养、
行为习惯和防护技能。
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规划、合理布局,促
第十四条
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规划、合理布局,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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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公益性上网服务均衡协调发展,加强提供公益性上网服务的公
专业能力的指导教师、政府购买服务或者鼓励中小学校自行采购
相关服务等方式,为学生提供优质的网络素养教育课程。
学校、社区、图书馆、文化馆、青少年宫等场所
第十五条
第十五条学校、社区、图书馆、文化馆、青少年宫等场所
为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的,应当通过安排专业人员、
招募志愿者等方式,以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采取其
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,为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指导和安全、健康的
上网环境。
学校应当将提高学生网络素养等内容纳入教育
第十六条
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将提高学生网络素养等内容纳入教育
教学活动,并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,建立健全学生在校期
间上网的管理制度,依法规范管理未成年学生带入学校的智能终
端产品,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上网习惯,培养学生网络安全和网络
法治意识,增强学生对网络信息的获取和分析判断能力。
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,
第十七条
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,
提高自身网络素养,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,加强对未成年人
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、示范、引导和监督。
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发、生产和使用专门以未成年
第十八条
第十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发、生产和使用专门以未成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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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为服务对象、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网络保
护软件、智能终端产品和未成年人模式、未成年人专区等网络技
人开阔眼界、陶冶情操、提高素质。
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、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
第十九条
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、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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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能终端产品应当具有有效识别违法信息和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
心健康的信息、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、预防未成年人沉迷
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合理使用并指导未成年人使用网络
保护软件、智能终端产品等,创造良好的网络使用家庭环境。
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者对未成年人群体具
第二十条
第二十条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者对未成年人群体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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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,应当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在网络平台服务的设计、研发、运营等阶段,充分考
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。
第三章
网络信息内容规范
国家鼓励和支持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弘扬
第二十一条
第三章网络信息内容规范
第二十一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弘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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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、革命文化、中华优秀
传统文化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培养未成年人家国情怀和
信息,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网络
生态。
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
第二十二条
第二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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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有宣扬淫秽、色情、暴力、邪教、迷信、赌博、引诱自残自杀、
恐怖主义、分裂主义、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
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或者持有有关
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网络信息。
网络产品和服务中含有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
第二十三条
第二十三条网络产品和服务中含有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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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、实施违反社会公德行为、产生极端情绪、
养成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的,制作、复
确定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的具体种类、范围、判断
标准和提示办法。
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
第二十四条
第二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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务对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中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本条例第二
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。
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未成年
人进行商业营销。
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发送、推送或
第二十五条
第二十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发送、推送或
者诱骗、强迫未成年人接触含有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
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。
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、图片、
第二十六条
第二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、图片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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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视频等形式,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、诽谤、威胁或者恶意损害
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。
优化相关算法模型,采用人工智能、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人工审
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网络欺凌信息的识别监测。
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、图片、
第二十七条
第二十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、图片、
音视频等形式,组织、教唆、胁迫、引诱、欺骗、帮助未成年人
实施违法犯罪行为。
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
第二十八条
第二十八条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
和服务提供者,应当按照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,根据
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提供相应的产品
和服务。
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用户发布
第二十九条
第二十九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用户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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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的管理,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违反本
条例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四条、第二十五条、第二十六条第一款、
条第一款规定的信息未予显著提示的,应当作出提示或者通知用
户予以提示;未作出提示的,不得传输该信息。
国家网信、新闻出版、电影部门和国务院教育、
第三十条
第三十条国家网信、新闻出版、电影部门和国务院教育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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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信、公安、文化和旅游、广播电视等部门发现违反本条例第二
十二条、第二十四条、第二十五条、第二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二十
第四章
个人信息网络保护
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未成年人提供信息发布、即
第三十一条
第四章个人信息网络保护
第三十一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未成年人提供信息发布、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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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通讯等服务的,应当依法要求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提供未成
年人真实身份信息。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不提供未成年人真实
息动态核验机制,不得向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未成年人用户提
供网络直播发布服务。
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网信部门
第三十二条
第三十二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网信部门
和有关部门关于网络产品和服务必要个人信息范围的规定,不得
强制要求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非必要的个人信息处理行
为,不得因为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不同意处理未成年人非必要
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,拒绝未成年人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。
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
第三十三条
第三十三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
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、掌握个人信息范围、了解个人信息
安全风险,指导未成年人行使其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查阅、
复制、更正、补充、删除等权利,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。
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依法请求查阅、复制、
第三十四条
第三十四条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依法请求查阅、复制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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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正、补充、删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,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遵
守以下规定:
息的请求,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,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
提供转移的途径。
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泄露、篡
第三十五条
第三十五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泄露、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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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、丢失的,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立即启动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
急预案,采取补救措施,及时向网信等部门报告,并按照国家有
个人信息处理者难以逐一告知的,应当采取合理、有效的方
式及时发布相关警示信息,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工作人员应当以最小授
第三十六条
第三十六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工作人员应当以最小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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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为原则,严格设定信息访问权限,控制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知悉
范围。工作人员访问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,应当经过相关负责人
避免违法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。
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
第三十七条
第三十七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
每年对其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
合规审计,并将审计情况及时报告网信等部门。
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未成年人私密信息或者
第三十八条
第三十八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未成年人私密信息或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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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发布的个人信息中涉及私密信息的,应当及时
提示,并采取停止传输等必要保护措施,防止信息扩散。
关报告。
第五章
网络沉迷防治
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,应当遵
第三十九条
第五章网络沉迷防治
第三十九条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,应当遵
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。
教育、卫生健康、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从事
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预防和干预活动的机构实施监督管理。
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指导和培训,提高教师对
第四十条
第四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指导和培训,提高教师对
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。对于有沉迷网络倾
向的未成年学生,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其监护人,共同对未成年学
生进行教育和引导,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。
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指导未成年人安全合
第四十一条
第四十一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指导未成年人安全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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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使用网络,关注未成年人上网情况以及相关生理状况、心理状
的网络信息,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,预防和干预未
成年人沉迷网络。
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防沉迷
第四十二条
第四十二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防沉迷
制度,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,及时修改
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、功能和规则,并每年向社会公布
防沉迷工作情况,接受社会监督。
网络游戏、网络直播、网络音视频、网络社交
第四十三条
第四十三条网络游戏、网络直播、网络音视频、网络社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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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的
特点,坚持融合、友好、实用、有效的原则,设置未成年人模式,
提供相应的服务,并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
供时间管理、权限管理、消费管理等功能。
网络游戏、网络直播、网络音视频、网络社交
第四十四条
第四十四条网络游戏、网络直播、网络音视频、网络社交
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,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
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,不得向
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。
网络游戏、网络直播、网络音视频、网络社交
第四十五条
第四十五条网络游戏、网络直播、网络音视频、网络社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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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,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
值倾向,不得设置以应援集资、投票打榜、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
实施上述行为。
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通过统一的未成年
第四十六条
第四十六条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通过统一的未成年
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等必要手段验证未成年人用户真实
身份信息。
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账号租售
服务。
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、完善预防未成
第四十七条
第四十七条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、完善预防未成
… 3 строк без изменений …
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,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可能影响其身心健
康的游戏内容或者游戏功能。
合的未成年人用户年龄阶段,并在用户下载、注册、登录界面等
位置予以显著提示。
新闻出版、教育、卫生健康、文化和旅游、广
第四十八条
第四十八条新闻出版、教育、卫生健康、文化和旅游、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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播电视、网信等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
教育,监督检查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
构、高等学校等,开展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所致精神障碍和心理行
为问题的基础研究和筛查评估、诊断、预防、干预等应用研究。
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虐待、胁迫等侵害未成
第四十九条
第四十九条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虐待、胁迫等侵害未成
年人身心健康的方式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、侵犯未成年人合法
权益。
第六章
法律责任
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违反本
第五十条
第六章法律责任
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违反本
条例规定,不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职责的,由其上级机关责令
改正;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,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
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。
学校、社区、图书馆、文化馆、青少年宫等违
第五十一条
第五十一条学校、社区、图书馆、文化馆、青少年宫等违
反本条例规定,不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职责的,由教育、文化
和旅游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,
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。
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监护
第五十二条
第五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监护
… 1 строк без изменений …
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,由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
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妇女联合会,监护人所在单位,中小学校、
制止、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等。
违反本条例第七条、第十九条第三款、第三十
第五十三条
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七条、第十九条第三款、第三十
… 1 строк без изменений …
八条第二款规定的,由网信、新闻出版、电影、教育、电信、公
安、民政、文化和旅游、市场监督管理、广播电视等部门依据各
万元以下罚款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
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。
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,由网信、
第五十四条
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,由网信、
… 9 строк без изменений …
新闻出版、电信、公安、文化和旅游、广播电视等部门依据各自
职责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;拒不改正的,并处100
限内担任相关企业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和未成年人保护
负责人。
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、第二十五条规定的,
第五十五条
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、第二十五条规定的,
… 4 строк без изменений …
由网信、新闻出版、电影、电信、公安、文化和旅游、市场监督
上10倍以下罚款,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的,
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。
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、第二
第五十六条
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、第二
… 6 строк без изменений …
十八条、第二十九条第一款、第三十一条第二款、第三十六条、
第三十八条第一款、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五条、第四十六条第二
正或者情节严重的,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、停业整顿、关闭
网站、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。
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,受到
第五十七条
第五十七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,受到
关闭网站、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处罚的,5年
内不得重新申请相关许可,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
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同类网络产品和服务业务。
违反本条例规定,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给
第五十八条
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,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给
未成年人造成损害的,依法承担民事责任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
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第七章
则
附
本条例所称智能终端产品,是指可以接入网
第五十九条
第七章附则
第五十九条本条例所称智能终端产品,是指可以接入网
络、具有操作系统、能够由用户自行安装应用软件的手机、计算
机等网络终端产品。
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。
第六十条
第六十条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。